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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检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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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检测单

机动车年检的政策,一直受到广大车主朋友们的关注。年检是每一位车主都要经历的事,虽然咱们新车可以6年免检,但6年以后,爱车的健


康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问题。***部发布了车辆年检新规定,新规中扩大了免检车的范围、调整了年检周期,并且对客货车的年检项目都进行了整改。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规定,从2021年1月开始,汽车年检将发生一次大改革。

一、2021年审车要什么手续?

1.行驶证原件(正副本齐全)

2.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提前用A4纸彩印)

3.送检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三角警告牌

注意在年检前需要提前处理完交通事故或违章,如果有逾期需找交警开逾期罚款单扣3分罚20


0元,并将逾期罚款单带去检测站。

注:如果是单位的车,还要准备代理人的资料,即包括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组织***代码证(盖鲜章)、委托书(盖鲜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汽车年检基本流程是什么?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两张表格;

2、找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找到违规***窗口,如有违规,在此一并缴清罚款;

4、找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要求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出检测合格签字页,之后,到检测缴费窗口,给发票;

5、找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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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排队等待检测,检测完后给一张检测报告单;

7、上交年检材料给工作人员;

8、年检合格,颁发年检标志。

三、免检条件

1、机动车为非运营车辆;

2、汽车为6座以下(含6座)的小、微型客车;

3、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

4、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5、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6、面包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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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name="2" id="2">车辆验收单

机动车过户完毕,可以在车检合格标识到期前3个月以内,由车辆登记人持有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检合格标识,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车检合格标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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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汽车出厂检测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进行检验后的一份书面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等基本信息。

2. 检查项目及要求:即列出需要进行检查的项目和相关的技术要求标准。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标准等。

3. 检验结果: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记录,并注明是否合格或不合格。同时


,还应该说明具体测试方法和仪器设备。

4. 不合格处理:如果某些项目未通过检验,则需要说明原因和相应的解决措施。例如,是否需要返工或重新生产等。

5. 签署人员信息:最后还需由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以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填写出厂检验报告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控制;

2. 填写详细完整,避免疏漏;

3. 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产品质量情况,如有


不足之处应予以勇敢地指出,并提供改进意见;

4. 因为关系到产品安全问题,所以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

一、表头基本信息填写方法

1、表题后括号内填写检验类别,例如:技术等级评定检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验、二维竣工暨技评检测、大修竣工暨技评检测、×××专项委托检测,等等,其中“×××”表示“抽查车”、“事故


车”、“消防车”、“军用车”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苏F-12345(蓝)。

4、号牌种类,按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填写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教练汽车、警用汽车、低速车、临时行驶车,等等。

5、检验日期,用“YYYY-MM-DD”即“年-月-日”格式填写实施人工检验的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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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记录单编号,填写对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不需要进行核查评定,《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以下简称“人工检验记录单”)中1~10号项目的“评定”栏均记“/”。

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需要进行核查评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0号项目,共10项。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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